刘德华律师,现执业于湖北美博律师事务所。毕业于武汉大学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熟悉黄冈本土文化,人脉资源广泛。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,精干的办案风格,缜密突出的业务能力、法庭应变能力,办理了大量各类型案件,坚决地维护了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刘德华律师
电话号码:0713-3637888
手机号码:13409927009
邮箱地址:195235732@qq.com
执业证号:14211201410141155
执业律所:湖北美博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湖北省黄梅县城乡社区路口
一、办理房产抵押借款的方法如下:
(一)借款申请: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,金额及年限时间。
(二)准备贷款材料: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、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;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收入证明、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、婚姻状况证明;房屋所有权证,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婚姻状况证明。
(三)看房评估: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、评(勘)估。
(四)报批贷款: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。
(五)借款合同公证: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(借款合同)及所有相关文件、签字、盖手印后,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。
(六)抵押登记手续: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。
(七)开户、放款: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、银行放款至该账户。
二、房产抵押借款条件:
1、有合法的身份。
2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3、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。
4、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,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,房龄在10年以内,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%的首付款。
5、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,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,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%,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,房龄在10年以内。
6、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。
7、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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